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日前印發《關于將“心理治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明確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將“心理治療”項目納入江蘇醫保支付范圍,全省統一執行。不同類別醫院的醫保支付標準不同,個人先行支付比例為20%,實際收費超過醫保支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負擔。
該通知明確,心理治療為接受規范化心理治療培訓的精神科醫師或取得心理治療專業技術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在適宜的獨立治療空間,針對符合心理治療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應用規范化的心理治療技術和個體化的治療方案進行心理治療,消除或緩解患者心理障礙表現。每次不少于60分鐘。
將心理治療納入醫保,反映了政府對于大眾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的日益重視,也是對于心理治療作用的認可。不僅可以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也將有助于增強公眾對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認知,提高主動就醫的意識。
過去一些人認為心理治療就是“話聊”,不認可其作為治療手段,還有部分病人存在“病恥感”。但實際上,心理疾病同樣是一種疾病,和感冒、發燒一樣。一個人心理上出了問題,可以去看醫生,不用藏著掖著。正視心理問題,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患者及其家屬的病恥感,有助于患者大大方方地接受治療。
心理治療也是治療各種精神障礙和心理問題的方法之一,無論是作為主要治療手段還是與藥物治療相結合,它都在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相信將“心理治療”項目納入醫保,能夠惠及更多心理疾病患者,讓他們不再為“心病”發愁,早日擺脫心理障礙。 |